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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23家,计划招聘86人,具体招聘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见《2010年东台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计划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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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直接通过考核方式确定聘用对象。国家“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紧缺专业毕业生,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的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方式确定聘用对象,报考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的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其他报考人员均通过笔试确定聘用对象。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分专业进行,内容为相应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定于7月24日。7月22日报考人员到市卫生局人秘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2、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参照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4、录取办法
考试、考核、体检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各专业入围分数线,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学历高者优先选岗。国家“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紧缺专业毕业生与其他高校毕业生分数相同且报考同一岗位时,前者优先录取。
5、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其中拟聘用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按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局《关于公开招录医学专业人员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培训的公告》相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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