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五)考察
成立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和区纪委、组织人事部门组成的联合考察组,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可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四、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南京市定淮门大街3号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83523516
传 真:025-83523588
监督电话:025-83230205
电子信箱:LR681205@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