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⑤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⑥已参加工作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由南京工业大学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根据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在3人以下(含3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查验有关材料原件)。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我校将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及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139146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71
六、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或83236075
南京工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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