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按选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七)选调:体检合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对象后,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路30号(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邮编:212005; 电话:0511-85319664;0511-85319621;
传真: 0511-85319690; 邮箱: rzfyzzc@163.com。(投递简历时注明“来源于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镇江市润州区法院2012年选调审判人员报名表.doc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