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谋职业。
新聘的卫生类专业工作人员,自见习期起凡连续两次考试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咨询
武进区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10261。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纪委0519-86310896
六、本简章由武进区人社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