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25-83611560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025-83638604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25-8363816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