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025-8363951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5-83638813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63952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