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企业管理协会:025-8324978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25-83639057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025-8363930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企业管理协会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