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025-83336886
(2)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025-83312480
(3)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025-83720438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事处:025-83630845
五、招聘监督
市纪委驻南京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 025-8363085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二0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