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报考者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5—82353781(县纪委)
0515—82309009(县人社局)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