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激励政策
1、研究出的成果产业化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博士后可分享产业化成果;
2、博士后出站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由院和主管部门综合考核后,可申请留我院工作。
(五)联系办法
联系人: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张莉
电话传真:025-86635512
电子邮箱:8474566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