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025-58592219
2、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南京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025-83353227-809
3、南京市滁河河道管理处:025-57792861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水利局:025-52367861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025-52367832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水利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