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程序、标准由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面试题本由省统一命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考核政审。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在该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考核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予以公示7天后,按规定将拟录用人员材料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再报经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由市公务员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与市公安机关签订就业协议,明确最低服务期5年。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审批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新录用人员必须充实到基层岗位,并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初任培训,见习(试用)期一年,见习(试用)期间均实行人事代理。培训、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登记任职定级,评授警衔,工资待遇等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市纠风办:(025)57711727
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84420111
六、本简章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京市人社局(南京市公务员局)
(025)83610769(政策咨询)
(025)83151800 83151200(考务咨询)
南京市公安局(025)84462780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京 市 公 务 员 局
南 京 市 公 安 局
附件: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
一、男子组 |
项 目 |
标 准 |
25岁(含)以下 |
25岁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2"2 |
≤13"1 |
1000米跑 |
≤4'10" |
≤4'30" |
立定跳远 |
≥2.2米 |
≥2.0米 |
引体向上 |
7个 |
5个 |
俯卧撑 |
14个 |
10个 |
注:引体向上和俯卧撑测评项目,受测试者任选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