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袁州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宜春市袁山东路135号)。
2、在报名期限内,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底),在2011年3月21日-27日内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笔试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五、资格审核
在报名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报考。考生于2011年4月6日-8日上午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1、报考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 入闱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最后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者之和为 综合成绩)。
2、报考其他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医药、医学类为医学基础知识)及所涉岗位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4月9日-10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开考要求:笔试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核、体检: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考生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如出现入闱末位同分情况,报考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排名依据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报考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对考核合格者组织体 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
经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张榜公布七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编制部门办理上编手续,试用期壹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
九、待遇
1、所聘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市二医院及中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编)。
2、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所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考务咨询电话:0795—3588535 0795—3222080
袁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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