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1.院长岗位考试内容为《江西省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知识》(占50分)和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2.会计岗考试内容为《江西省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知识》(占30分)和财务基础知识(占70分)。
(2)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负责组织笔试的部门审验无误后进入笔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如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的部门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应聘者的笔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考核人员分别按各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也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201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公示、聘用、人事管理及有关待遇
(一)公示。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14名录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保局根据县政府决定下发聘用人员通知,县民政局根据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事管理。被聘用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人员只可以在乡镇敬老院内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动,不能调至其它事业单位或县外事业单位工作(通过其它考试录用调动的除外),聘用期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县民政局每年对其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期内参照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40元。应聘者所交的笔试费统一由县民政局收集进入财政专户。
九、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府厅发〔2006〕108号)第三十三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2.笔试的时间与地点以及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并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3.设立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民政局联系。
联系人:陈宝安 联系电话:0791-83427800
手机:13970937558;
4.公开招聘工作在县监察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791-83422213。
5.本公告由安义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安义县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职位表
安义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