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6: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内容、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内容及成绩所占比例具体见附件:《南昌市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所属区域合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程序进行;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20:1及以上,则先笔试后面试。面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经加权后的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4、考试组织
面试、笔试工作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组织,其具体方案须在实施前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5、入闱人员确定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笔试(面试)。因笔试(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过关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面试(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经递补,笔试(面试)入闱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可进行笔试(面试)。
入闱人员笔试(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造成该岗位笔试(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笔试(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实到人员平均分[成绩零分视为未参加笔试(面试)的缺考、违纪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昌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未通过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按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面试费用为30元,笔试费用为50元。
六、其它事项
1、准考证打印、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入闱笔试(面试)人员名单、体检通知等所有后续招聘信息,届时均在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1.jxpta.com)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政策咨询电话:南昌市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处0791—83883526、8388353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791—86170357。
监督电话: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1—83880312、南昌市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0791—83883328。
3、本方案解释权属南昌市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所属区域合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