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抚州市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水利工程管理岗1人,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要求水利类专业,大专以上文化,35周岁以下,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能接受防汛值班、加班及下乡安排。
3、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二、聘用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待遇1500元/月(提供早餐、中餐)。
2、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医保,工资待遇在2100元/月—2400元/月(扣除社保、医保后),提供早餐、中餐,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4月28日—5月8日止,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贰份)和个人简历到抚州市水利局办公室报名(抚州市河滨路1203号)。
联系人:李小娥、余黎琴
联系电话:0794-8283751,15007947657
电子邮箱:fzslj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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