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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江西省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1/1/28]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力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业务知
识强作为选调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
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调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德才兼
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局属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1.选调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县县直事业单位范围内(不含学校、医院和卫生院、三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4名。
2.选调岗位
选调人员编制落实到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名)、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监测站(2名),具体岗位由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局根据其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进行安排。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有志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2.所有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及相关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生物医学工程、冶炼等)、法学、会计、中文语言文学专业;
3.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5.近三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为二年的,二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2006年1月1日以后未经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
(4)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2021年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六楼);
(4)报名所需材料:①下载并填写《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拷贝至报名处);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从事选调岗位工作年限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④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局抽调人员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各选调岗位报名少于1:2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调减该选调岗位的选调计划。
4.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5.公示和调动
考试结束后,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6.报名咨询电话:0796-2206655(吉安市永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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