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播音员岗位,先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5比例(并列第五名参加笔试)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后按面试70%、笔试3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取前三名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组织考核,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聘用人员(播音员)。记者岗位按笔试60%、面试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列第六名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应在具备资格的医院体检,由招聘机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2、播音员拟试用人员和记者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
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拟聘用人选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人保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方案由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18770639918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井冈山市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