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复查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就业推荐表(2013年应届生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和办法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 聘用、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实行人事代理一年,人事代理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