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用
1、签订保密协定。被聘用人员与检察院按国家《保密法》和检察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2、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及福利待遇不低于1500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