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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遴选公务员报考公告

来源: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3-11-13 10:10:46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遴选单位在其《报名登记表》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
  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遴选单位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报名信息、证书原件材料等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面试时间由各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各遴选单位应依据《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面试办法》制定本单位面试实施方案,并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面试过程由市人社局及遴选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阶段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不低于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试题由遴选单位结合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命制。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
  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应占三分之一以上。面试考官应当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质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要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通过借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确定遴选人员与体检
  遴选单位党组经过集体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
  各遴选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见《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22539049、22539048
  监督电话:22539058


附件:点击此处查看所有附件(zip格式)====================================================================================
1: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件二: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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