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省统一试题。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戒毒系统)和县级以下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分别命制试题。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8月22日上午 9:00 至 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至 16:30《申论》
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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