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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法干警2012年招录公安系统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10-26 9:50:53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0月30日8:00至15:00,地点:沈阳炮兵学院军人俱乐部(沈河区东大营街31号),联系电话:024-28878600
  乘车路线一:由沈阳站乘27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沈阳炮兵学院。(正常车程约60分钟)
  乘车路线二:由沈阳北站从惠工广场站乘27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沈阳炮兵学院。(正常车程约45分钟)
  乘车路线三:由长客总站乘27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沈阳炮兵学院。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内容及标准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根据《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以上检查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组按265厘米标准,女子组按230厘米标准,测试不超过三次。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五、考生递补审查(检查、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从加权后笔试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及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因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电话
  辽宁省公安厅:13324002246
  附件: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公安厅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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