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迟到的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未达到竞争比例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后请在候考区等待,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进入试讲环节的人选。当时不在场或因个人原因没能通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试讲
面试通过人员进行试讲,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备时间30分钟,每人试讲不超过10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依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当天18:00前,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外地考生可在考试地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七)体检
2014年8月下旬,安排到大连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请留意大连保税区政务网通知(www.dlftz.gov.cn),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与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到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22楼2210会议室进行考核与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用A4纸复印1套按以上顺序装订后交工作人员审核。
对体检、考核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九)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保税区政务网、区教育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未通过体检、考核与资格审查,公示程序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正式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手续,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调离保税区。
2、新聘用教师按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大连保税区同等条件教师待遇(各项收入全年近10万元)。
3、按照《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提供集体宿舍。
五、特别提示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有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材料提供不全或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大连保税区党群工作部
大连保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