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1、教师岗位招聘,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自拟题目,采取板书形式讲授本专业课程(25—30分钟),其后,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现场评分,按试讲得分排名,确认体检考核人选。面试(试讲)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档案管理员岗位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笔试满分100分,并在笔试结束后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评定与教师岗位面试一致,面试内容以考察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为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所有招聘岗位分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加试一道面试题,并以加试成绩为最终结论。
进入体检、考核阶段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重点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体检、考核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三、其他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4-57631008
联系人:张力王海涛
监督举报电话:024-52850110(市纠风办)
024-57631009(市党校纪检)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本公告由抚顺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在此下载
中共抚顺市委党校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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