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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公告
来源:人力资源部 2009-2-2 23:23:59 【字体:小 大】
江苏海事局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09-2-1 9:53:32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以下简称“江苏海事局”)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

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时间

考生资格核查、面试、体检采取分批报到、分批资格核查、分批面试、分批体检的滚动面试方式进行。

江苏海事局面试定于29日~12日之间进行,请面试考生于28日~1109001200时报到和资格核查。具体面试职位、资格核查日程安排见附件二。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英语,与面试一并进行。

三、面试地点

南京市京西宾馆(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11号)。面试地点线路图见附件三。

四、面试确认

2009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09211700时之前通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到公告邮箱suhrj@sina.com中,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于2117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申明书》(样本见附件三)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江苏海事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申明书》的,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签到、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2、请考生在资格核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样本见附件三,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一份。;

4)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样本见附件三);

5)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及2007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暂时无法提供,可在体检后一周内补交。逾期提交,视作弃权处理,样本见附件三);

72007年、200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者,需提供有关《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材料(样本见附件三)。

8)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9)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证书提供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应届毕业生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及体检费用由江苏海事局承担。考生体检于面试结束后次日早晨进行。

5因咨询电话繁忙,非紧急事项请通过E-mail方式联系,其它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人社部、中国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江苏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电话:0258352012183520117 E-mailsuhrj@sina.com 。传真电话025-83520120。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38号江苏海事大厦1702室,邮编:210009.

6、本次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六、江苏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5293075

 

附件下载: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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