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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2009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来源:人力资源部 2009-2-5 11:11:42 【字体:小 大】

 

 

按照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就2009年度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入围考生名单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分数高低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姓  名

准考证号

职位代码

职位面试最低分数

曾  燕

49614430614

0501496001

114.1

闫健坤

49614430229

0501496001

114.1

尤久波

49610532405

0501496001

114.1

徐  敏

49614430711

0501496002

122.4

康  心

49614430616

0501496002

124.4

黄捷芬

49614430118 

0501496002

124.4

 

二、 考生确认

所有入围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月12日

每天9:00-11:30,14:30-17:00。

确认方式:电话或传真。

确认电话:0755-82202381,82231163;

传    真:0755-82252652。

如入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其后又决定放弃参加面试的,须在2月12日17:00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我办,否则我办将把名单上报国家公务员局按规定处理。

三、 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方式

面试时间:2009年2月15日

面试地点:深圳市南湖路国贸商住大厦13层。

乘车方式: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出发,走约210米到宝安机场总站坐机场2线(原k568路)(坐4站)到火车站东广场总站走到火车站总站(罗湖)转乘1路(坐3站)到国贸站下,走到南湖路;从深圳火车站出发,走约70米到地铁罗湖站B出入口坐地铁罗宝线(坐1站)到地铁国贸站B出入口下,走到南湖路。

四、  注意事项

1、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笔试成绩单(网上下载打印);

(5)    粘贴本人一寸彩照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彩照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6)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    报考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    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六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9)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经我办同意后,可在体检考察期间提供);

(10)  相关资格、奖励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按顺序装订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写上姓名及报考部门。

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于2月15日上午9时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进入候考室(候考室设在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小会议室),截止时间为当天上午8时50分,没有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务联系人及电话

徐永东  电话:0755-82231163,13902481087

曾  超  电话:0755-82202381。1501850772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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