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现将我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 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本职位最低面试 分数线 |
劳动人事处人力资源工作科员 |
杜丽哲 |
47311424201 |
111.1 |
李 锐 |
47314233911 | ||
董俊杰 |
47316121922 | ||
原 翔 |
47311422827 | ||
张子俊 |
47315318621 | ||
物资管理处物资管理科员 |
徐 斐 |
47319511411 |
115.8 |
祝 愿 |
47313260407 | ||
邹 卫 |
47314429026 | ||
靳丰学 |
47313713629 | ||
徐振宇 |
47311912026 |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
考生请在面试当日上午8:30分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天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办公室六楼面试考场(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81号(华明酒店旁))。
考生从太原火车站可乘11路到狄村下车或乘812路到电机厂下车即到。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
我局将根据面试人员名单,于
(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09年2月12日上午11:00前到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查验和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已毕业人员)、准考证、所在单位(所在街道或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等材料。所带材料均须原件。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
凡有关材料的相关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 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面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如携带通讯设备而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二) 在面试前,考生要签订保密协议。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三) 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四) 联系人:王新建、裴晋清
联系电话:0351-7074943、7040346
二○○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