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将我局招录公务员专业考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有关信息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0901301001
105.8
于冬艳
30118111423
王薇
30117892017
二、参加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于2月12日上午9时开始,考场设置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8号北京市地震局办公楼2楼东侧会议室。
要求考生携带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公务员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2寸),于当日上午8:45前到达候考室(紧临考场)进行资格复审,并签署保密协议。
三、参加面试注意事项
于2月13日上午9时开始,考场地点不变。
要求考生于2月11日前与局人事教育处确认。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要求考生于2月13日上午8:40前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晚于当日上午8点50分进入侯考室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袁怀锦
联系电话:010-8262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