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国家公务员 - 面试公告 - 正文

 
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2010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来源:人力资源部 2010-2-27 编辑:福建招生考试网 【字体:小 大】

 

按照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就2010年度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分数高低确定职位(物资管理和经营指导处科员,职位代码0501496001)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最低分数

张劲松

496131161622

103.3

李娟(调剂)

164146012727

105.7

二、 考生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考生确认

所有入围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形式进行面试确认

确认时间:即日起至3月5日

每天9:00-11:30,14:30-17:00。

确认电话:0755-82202381,82231163;15820441311

如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参加面试,其后又决定放弃参加面试的,须在面试前2天以电话告知我办。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0年3月6日前到我办办公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粘贴本人一寸彩照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彩照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5、报考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六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7、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经我办同意后,可在体检考察期间提供)

8、相关资格、奖励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按顺序装订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写上姓名及报考部门。

考生面试时一并需携带以上材料,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方式

面试时间:2010年3月7日

面试于3月7日上午9时开始,考生必须于当天上午8点30分前进入候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止8:50分未进入侯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深圳市南湖路国贸商住大厦13层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

乘车方式:考生可乘坐地铁到国贸站下,再步行3分钟即到国贸商住大厦。

五、考察(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我办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实行等额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同时因参加我办公务员面试的人数少于录用计划的3倍,故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否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有关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755-82202381

手机:15820441311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