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所报职位的面试资格,根据招考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下列人员参加我院2010年招考面试。考生名单如下: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部门
报考职位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分数
易国春
153141024426
学部工作局
综合处
0801002001
111.3
王迎春
153139330930
国际合作局
0801003001
110.3
特此公告。
中国工程院
办公厅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