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垃圾短信漫天飞舞,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手机用户饱受困扰。2011年9月,广州的一位手机用户不堪忍受垃圾短信骚扰,将电信运营商告上法庭,而被告方律师“把原告加入电信‘红名单’便可收不到垃圾短信”的说法,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明垃圾短信屏蔽处理技术其实早已成熟。那么,垃圾短信治理的困境究竟何在?(2011.10.19《人民日报》)
试题预测:垃圾短信带给人们的困扰不胜枚举。相关数据显示,平均一个中国人每星期收到的44条短信中,垃圾短信就占了12条。一直以来,垃圾短信问题总得不到有效治理。有人认为,运营商纵容垃圾短信,屏蔽并没有技术障碍。针对这种现象,请谈谈你的看法。
【京佳答题框架】
一、垃圾短信泛滥成灾却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原因
第一,利益问题。垃圾短信一直难以解决,归根结底,并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利益的问题。运营商与垃圾短信发送商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运营商为发送商提供短信发送平台甚至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从中可以获取不菲的收入。以短信群发的方式进行商业信息发布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能够给运营商带来丰厚的利润收入,而这种运营商和发送商的共赢则使得这种业务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因此,让运营商‘自断财路’,实为不易。
第二法律依据滞后。对于点到点短信是属于个人通信,受法律的保护,电信企业无权事先检查和监控。短信的发送和接收的过程也是没有法律依据进行监控的。
第三,技术防范难。违规发送的短消息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同时,有可能也是跨地域的传播,另外调查取证也比较难。发送内容和频次的多变,技术上精确地防范确实难度很大;
第四,用户喜好需求的差异性问题。收到的短信内容,恰恰是我需要的,那它就不是垃圾短信,反之则自然就成为了垃圾短信。关于垃圾短信的定义,这是存在争议的问题。
第五,多部门的协调问题。垃圾短信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如技术问题、经济问题、公民权利问题、社会价值判定等。因此,在治理过程中需要联合公安、工商、新闻、文化、电信等在内的多个管理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力合作,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综合性治理。此外,目前运营商在推行管理和技术措施时也会有服务不周全的,希望用户能够对他们予以理解和配合。
二、下一步治理举措建议
首先,从运营商的角度来讲--加强行业自律。从长远发展来看,运营商应该保证信息传播内容合理、合法,保护广大用户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同时,运营商作为短信通道的提供者,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业务优势地位,规范发送商的相关业务,从而承担起社会责任,为用户提供通畅、安全的短信服务。不能仅为利润所驱使,更应该自觉承担起其所应当的社会责任。加强行业的自律能够推动行业的发展。同时,也规范了短消息的发送格式和行为,签约企业同时也纷纷表示,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短消息服务市场。
其次,综合立法、执法促使运营商有所作为,肃清短信传播环境。
我国应尽快制定专门的立法, 就短信业务作出全面规定,具体包括如下内容:一是短信服务提供者的资质条件;二是短信服务提供者的经营活动准则、服务规范、技术标准;三是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四是电信运营商的监控职责、监控范围及滥用监控职权的法律责任;五是运营商放号的手机号码实名制;六是发送商业广告类短信的条件;七是垃圾短信的含义和范围以及发送垃圾短信的法律责任。
第三,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是有效遏制和消除垃圾短信行为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公安机关、通信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商应建立垃圾信息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建立垃圾信息举报投诉受理机制,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开辟线索来源, 及时获取发送垃圾短信活动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