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时间
面试职位 职位代码 面试时间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6001 2月22日上午9:00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财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8001 2月22日上午9:00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6002 2月22日下午1:30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501006003 2月23日上午9:00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财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9001 2月23日上午9: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3011001 2月23日上午9:00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9002 2月23日下午1:30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3011002 2月23日下午1:30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7001 2月24日上午9:00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综合处综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3014001 2月24日上午9:00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国家邮政局办公楼5层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西直门地铁D口向西走150米中仪大厦南侧)
四、 确认方式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月13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同时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确认(短信和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五、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