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前对拟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和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组织考察组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同意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生物产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生物产业信息网发布。
咨询电话:0871-360965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871-3116986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综合处)
监督电话:0871-3638628(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室)
0871-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