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我总站,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通报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0898)66896822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