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考场和备考室,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体检与考察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例为1:1。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念东
联系电话:025-8328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