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及体能测试
(一)体检。根据海关总署统一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约1∶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缉私警察职位按约1∶1.2);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体测)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时间统一安排于2月25日(周六)进行。
(二)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缉私警察职位考生于3月1日(周四)安排体能测试。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完成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个项目,相关实施规则和测试标准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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