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安排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7月31日(周三)上午8:00开始。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体检时携带身份证,经查验后参加体检。体检前应保持空腹。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手机等通讯设备届时请交由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2.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联系电话:0756-8135480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珠海办事处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