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公安、司法及其他政法机关
2008年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后有关事宜的提示与说明
各位考生:
《全区公安司法及其他政法机关2008年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线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后,陆续收到一些咨询电话。为便于各位有关考生准确理解《公告》内容,特对有关事宜提示并说明如下:
一、由于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少于2人(含2人)的职位目前不能开考(《招考简章》规定),所以考生在笔试前对这些职位的原报名均已无效。为使这些职位能够达到3:1面试开考比例,正在组织进行重新选报(这些职位是否开考,要视重新选报结束后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之比是否达到3:1比例再行确定)。原报这些职位的分数线上考生,可以不改报职位,但必须在原报职位上重新再报一次,以便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二、部分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未能直接进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其唯一原因是原报考职位的计划招录人数少,报考人数过多,而只有笔试成绩排序在3:1面试开考比例内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上未能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对照招考职位条件(详见《重新选报职位表一》和《重新选报职位表二》)抓紧时间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两次重新选报的时间分别为:11月26日8:00至27日12:00时和11月29日8:00至18:00时。
三、在公务员招考中划定最低分数线、进行重新选报,是中直机关和其他许多省市多年来的一贯做法和选拔高素质人才的成功经验。今年我区在《招考简章》中这样规定,一是为确保大多数招考职位能够开考。二是为尽可能避免出现某些职位高分考生过于集中而录不进来;某些职位报考人数过少(达不到3:1面试比例)不能开考或虽能开考但录取分数过低。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选拔更优秀的人才进入这支队伍,也为了在公务员招录中进一步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恳切希望广大考生、家长乃至全社会理解、配合,支持我们共同做好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谢 谢!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请点击《重新选报职位表一》
请点击《重新选报职位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