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10年全区政法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应考有效证件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0年全区政法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将于4月25日举行,经研究,现就参加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做如下规定: 考生参加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或本人护照,不包括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持其他证件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二0一0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