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事宜(一)本次招聘考试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及分值: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3分。2.在达旗支教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加3分。3.照顾分值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均需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需出具户籍证明。(三)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学校服务期满八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四)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前必须将本人档案交回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本方案由达拉特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达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