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教师招聘 - 内蒙古教师招聘 - 正文

2013内蒙古扎兰屯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8-9 8:55:14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调整招聘岗位数量,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 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对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九) 确定拟聘对象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人员名单在扎兰屯市政府网站、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十)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市教育局派遣到相关学校。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或不按期到岗工作,取消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聘用人员由扎兰屯市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 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教师相应标准执行。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聘 用单位服务满五年,方可考虑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工作调整。
    五、组织保障和纪律监督
    (一)组织保障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扎兰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聘用等具体工作。
    (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扎兰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8日


2013内蒙古杭锦旗招聘教师公告
内蒙古苏尼特左旗教育系统2013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2013年达茂旗招聘中小学紧缺科目教师简章
内蒙古2013年翁牛特旗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内蒙古2013年翁牛特旗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成绩的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13年引进教师公告
2013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赤峰市松山区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2013年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招聘40名事业编制人员
内蒙古2013年阿鲁科尔沁旗招聘教师公告
2013内蒙古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的公告
2013年内蒙古党政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公告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3招聘公告
2013内蒙古直属机关工委遴选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2013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专业师资招聘简章
  • 上一个文章: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