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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蒙古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2013-11-25 18:11:41


    (三)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以此类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2人以上的考察组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学习)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社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自治区组织部审定后备案。
    (二)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新闻网(http://www.nmgnews.com.cn)和正北方网(http://www.northnews.cn/)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相关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内蒙古日报社申请,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后,从进入面试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日报社根据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和拟聘人员档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2013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内蒙古日报社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事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之后,分别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办理进人计划卡,再办理列编、工资基金、社保等相关手续。
    (四)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 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全程接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35493
    举报电话:0471-6635323
                           内蒙古日报社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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