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条件凡在我县服务期已满2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含C证)、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及安监工程工程师职称的考生,采取特岗加分的办法予以鼓励,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
四、招考程序
(一)公告
在开鲁县电视、开鲁县党政信息网站等媒体对外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自愿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档案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02室报名,报名时带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3张,并交考务费200元。
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6日。报名结束后考录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确定考试时间。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按招考岗位专业类别统一组织考试。政法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岗位及电视台记者、编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70%,按拟招录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30%。报考政法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岗位按拟招录人数1:2比例进行体检。其他岗位只设笔试环节,不加试面试。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当报考人员不足应招人数3倍时,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考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考试成绩和名次。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应录用人员加2人的办法进行差额考核。经考核,凡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从列入考察对象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在考试、考核合格者中如录用人数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录用。
(五)公示
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报考岗位由高到低分别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开鲁县党政信息网和开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录用
经考试考核合格被录用者,签订用人合同,试用期一年,执行试用期工资,享受用人单位一切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列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凡被正式录用到基层工作的人员签订定向协议,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考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县政府成立开鲁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组长:李凤文
副组长:王胜利、刘冠军、周宝德、王伟琴、赵立强
成员:刘兴臣、陈景忠、郭勇、齐学良、王国伟、贾和、高颖军、朱德全、齐凤江、杜忠、鞠久成、张远志、肖国忠、张菁华。
下设考录工作办公室:
主任:齐学良(兼)
副主任:赵亚清、赵本江、吴守山、裴玲馨
工作人员:李晓辉、陈光宇、杨铁中、葛云涛、姜晓伟及各招录单位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