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年轻干部职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担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⑵担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⑶担任副科、正科级职务合并计算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⑷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报考蒙古族干部、其他干部职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⑵担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⑶担任副科、正科级职务合并计算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⑷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四)其他要求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
3、报考市团委书记者必须是中共党员。
4、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0:1。如未达到拟选拔职位比例要求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和比例确定选拔职位、数量。
(五)需要明确的相关事项
1、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2、报考蒙古族干部类别职位,优先使用熟悉、掌握蒙古族语言文字的干部。
3、报考的所有类别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可以登录巴彦淖尔政府网(www.bynr.gov.cn)或巴彦淖尔党建网(www.nmgdj.gov.cn/bynr)查询有关具体事宜,下载有关表格。报名者需要填写《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正反面填写,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二张。
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先到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二级单位到主管局)进行初审,旗县区的报考人员先到所在旗县区委组织部进行初审,由所在单位(主管局)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旗县区委组织部通过干部档案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三龄一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旗县区委组织部公章后,再到巴彦淖尔市党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203会议室报名。各旗县区委组织部要按报考类别分类填写《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单》(上网下载),制成EXCEL电子表格纸质一份附光盘一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