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3、 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审核内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3、对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将于8月29日(上午8:30—12:00)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同时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笔试时间: 2012年9月4日(星期二)
上午9:00—10:00,具体面试时间在考生参加笔试时当面告知。
2、专业测试笔试地点:自治区教育厅1号会议室
3、具体要求: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四、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 0471-2856812 ;0471-2856816
2、举报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0471-2856911;2856915
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 0471-285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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