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本人需携带: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营销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弃权。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户籍、加分条件等信息。凡因个人填错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职位资格条件,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2012年内蒙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并报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及自治区民政厅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3. 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我单位将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专业测试,递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
4. 资格复审完成后,复审人员和招聘单位领导在《资格复审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民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我单位向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知情告知书》及专业测试准考证,同时收取专业测试费50元,其中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专业测试费,201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专业测试费。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9月18日下午14:30。
(二)专业测试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2号徽商大酒店7楼中会议室。
(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携有效身份证原件、专业测试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场参加专业测试。
三、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182812
举报电话:0471-5182818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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