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同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如无影响考生拟聘用资格情况,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在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宁夏人大编辑部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宁夏人大编辑部
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主管部门(盖章):宁夏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填表时间:2014年6月
主管
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经费
形式 招聘
人数 应聘人员所需资格和条件
招聘
范围 年龄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与岗位相关的
其他要求
宁夏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宁夏人大编辑部 专业
技术 全额 2 全区 30岁
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新闻、中文、法律 具有3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验
备注:工作经历截止时限为2014年6月30日;年龄“30岁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