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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夏中宁县选聘政务公开监督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8-11-2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中宁县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升政务公开监督的质量及效果,按照自治区、中卫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中宁县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方案。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原则。具备一定政策水平、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共事务、作风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群众。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政务公开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实施监督检查。

二、选聘范围、人数及主要职责

(一)选聘范围。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由本县“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工作人员、教师、农民工及群众等各领域代表担任,身体健康,年龄在25岁至65岁之间。原则上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纳入此范围。

(二)选聘人数。每个乡镇从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群众中推荐1名;县工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牧局、文广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各推荐1名行业代表。最终选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三)主要职责。按照《中宁县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四)选聘程序。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自主报名,并填报《中宁县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推荐登记表》,经调查、审核后报送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经报请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聘书和监督证。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实行年审续聘制,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决定续聘、解聘和增聘;在聘任期内要求解聘的,本人须向推荐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推荐单位同意后报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批准后予以解聘;聘任期内,对出现严重问题或无法履行、胜任监督工作的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由推荐单位报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解聘;解聘后出现的空缺,由原推荐单位按照聘任程序重新选定后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替补,保证监督工作力量。

三、监督对象

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监督对象为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政府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在认真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将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工作人员、教师、农民工等各领域代表纳入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队伍,于2018年11月30日18时前将《中宁县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推荐登记表》报送至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中心22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同时,按照“谁推荐,谁联络、谁组织”的原则,配合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全县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工作。联系人:曹文杰,联系电话:5025777,电子邮箱:zn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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